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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企业解难题|召陵区法院注重调解促营商

发布时间:2021-05-28 10:58:16



审判人员向双方企业发放调解书

    “我们的8万元海鲜款有着落啦……”

    近日,一起海鲜供销合同纠纷案件在召陵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调解结案。郑州某海鲜供应商高兴的说,我们的8万元货款终于有着落了。

    去年10月份,郑州某经营海鲜生意的个体工商户向漯河市某酒店供应各种海鲜产品共计货款10万元。经过追要,漯河某酒店由于疫情影响生意不景气,效益太差,仅仅支付了19500元,下余8万余元无力支付。郑州供货方多次往返漯河,向老板追要货款,均无功而返。后无奈,向被告住所地的召陵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召陵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通知被告酒店应诉。被告酒店认可购买原告10万元海鲜产品用于酒店经营的基本事实,但是称自己不是故意耍无赖不还钱,实在是疫情原因酒店经营不景气,效益不好,暂时还不上。但是表示,将来一旦生意好转,及时清偿原告的债务。通过双方律师参与沟通,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由漯河酒店每个月清偿债务1万元,分为8个月履行完毕。达成协议以后,郑州海鲜供货商急着赶回郑州,法院办案人员抓紧制作民事调解书,当庭送达给双方的代理律师。

    法院通过调解,将纠纷“彻底”处理掉,可以减少双方对抗情绪,简单、耗时短、也能达到营商利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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