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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召陵区人民法院会风会纪管理规范》的通知

漯召法〔2020〕4号

发布时间:2020-04-14 17:51:10



                            召陵区人民法院会风会纪管理规范

    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有效整肃会风,特制定本规范。

    一、严肃会风会纪六项规定

    (一)严格按会议通知人员范围参会。各庭室要严格按照参会对象的范围要求组织人员,按时参会。不得随意缩小或扩大参会范围,不得无故缺席或私自安排他人替会。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重要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凡要求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请假必须经院长同意,并向会议召集部门报告事由,未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会处理。

    (三)严格按规定时间参会。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并签到,服从会议组织人员指挥。签到情况由会议召集部门统计,并交监察室备案。会议开始后不得随意离场,因特殊情况确需中途退场的,需经主管院长或院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

    (四)严格遵守会议着装要求。与会人员要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规范着装,未对着装提出明确要求的,着装也要得体、庄重,一律不得穿着背心短裤、拖鞋等休闲服装参会。

    (五)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涉密会议或明确要求不准录音录像的会议,与会人员一律不得将手机、智能手环和录音录像设备带入会场,未经批准不得泄露会议有关内容。加强会议文件材料管理,涉密材料按规定标注密级,专人分发。遵守会议报道审核把关制度,严防发生报道不准不实或重大失泄密事故。

    (六)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会场安排有座次的,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座,未安排的要靠前集中就座。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坐姿端正,集中精力专心听会、认真思考,并做好会议记录,严禁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参会人员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保持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随意接打电话,严禁在会议期间玩手机游戏、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或长时间趴在会议桌上,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

    二、会风会纪督查

    (一)严格监督检查

    监察室会同会议召集部门对会风会纪进行实时监督,发现交头接耳、接打手机、翻看报刊、打瞌睡等情况的,及时提醒;对无故缺会、迟到、中途擅离会场的,如实登记缺会人员及擅离会场人员时间。

    (二)会风会纪通报制度

    各类会议的召集部门须提前通过短信、电话或书面方式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情况告知监察室。监察室将根据会风会纪考核制度,会后对会议组织部门送交的参会人员不遵守会议纪律情况和请假人员名单进行核实,不定期对参加会议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会议出席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工作。

    因违反会风会纪规定被通报一次的,取消当月精神文明奖;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以上的(含三次),给予纪律处分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问责。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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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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