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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17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957号 无 尚纪成 河南开来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8229元 评估鉴定费 王振豫 176 39516658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5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17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2189号 南阳市高新区美凌床垫厂 于会芳 张学文 3565元 个体工商户,需发放给经营者张学文。 彭世豪 175 27112025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27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1553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中心支公司 杨绿 杨绿 866.6元 多余案款向被执行人发放 李宣 176 39515528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1053号 任景山 刘亚丽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8759.5元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2026年10月12日收到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26)豫0182执恢111号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提取本案案款人民币8759.5元至该院指定账户。 张庭赫 176 39511377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9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恢218号 于效玲 林帅伟 魏布 林帅豪 赵洪波 李皎杰 漯河市睿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000元 成功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现需向辅拍机构漯河市睿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佣金4000元 李勇 176 39515617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15日起至2026年10月1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恢296号 殷豪锴 杜苏勇、陈聪、尚小桥、漯河市万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王莉君 9578.99元 买受人垫付税款,需发放给买受人王莉君。 贾守信 176 39515579 漯河市睿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000元 辅拍款,需发放给漯河市睿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4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1053号 任景山 刘亚丽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26470.5元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收到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26)豫0182执恢111号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留、提取本案案款人民币26470.5元至该院指定账户。 张庭赫 176 39511377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12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10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1)豫1104执1759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漯河金道物流有限公司、张红喜、李红奎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936元 申请执行人公司变更名称 周珈亦 176 3951 5581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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