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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3)豫1104执1114号 无 贺献银 贺献银 1733元 多缴纳罚金,退还被执行人 张召 166 03959295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7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11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1104号 加拿大沃德城市设计公司 金字塔梦想城文化旅游开发(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沃德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24809.44元 因申请执行人在境内没有银行账户,需将上述案款发放给其关联公司深圳沃德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王剑 176 39516500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0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9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04执1805号 杨玉霞 陶殿业、漯河市易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陶殿业 10000元 经双方协商,给被执行人预留的生活费 杨磊刚 176 39515586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8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7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1202号 屈佩珊 苑文利、张萌强 成芳 878.84元 本案申请人为未成年,没有办理银行卡账户,案款发放给被申请人母亲 朱硕 176 39516300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7日起至2026年6月9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320号 漯河米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李影 李影 54217元 执行期间扣划被执行人名下保险,多余案款退还被执行人 朱硕 176 39516300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6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5)豫1104执恢473号 裴俊丽 李丽强、开封市榕诚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陈明辉 99986.53元 买受人垫付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房产及车位过户税费、物业水电费 傅博文 176***** 漯河市睿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1000元 拍辅机构服务费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71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4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7日止。 案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领款人 发放金额 发放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6)豫1104执恢27号 何晓赏 卓书杰、李焕 王翠显 103424元 拍卖所得一半的份额 傅博文 176 3951 5523 漯河市睿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000元 拍辅机构服务费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71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4日
·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保护债权人权益,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将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7日止。 案号 申请 执行 人 被执 行人 领取人 发放 金额 发放 理由 承办人 联系电话 (2021)豫1104执1759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漯河金道物流有限公司、张红喜、李红奎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3434元 申请执行人公司变更名称 周珈亦 176 3951 5581 在公示期间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监督电话:0395-3561992。 特此公示。 召陵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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