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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一月,协议离婚返还彩礼

发布时间:2022-07-18 17:00:38


      近日,召陵区人民法院万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女方当场返还男方彩礼8000元,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女方和男方系2022年5月初经媒人介绍认识,随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于2022年5月30日在召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婚后仅共同生活了不足一个月,女方因和男方母亲发生冲突离家出走,并于2022年9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万金法庭接到女方递交的离婚起诉状后,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当天即联系男方询问情况。男方在电话中称同意离婚,但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万金法庭组织双方于2022年10月12日进行庭前调解,被告要求原告退还彩礼14000元,但原告只认可收到彩礼11000元,双方对彩礼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为查明事实,万金法庭工作人员赵琼、黄晶晶利用下班时间到村里找到了双方的媒人,在交谈后得知原告确实只收到了彩礼11000元,媒人按照习俗从中收取了介绍费3000元。

确认彩礼数额后,万金法庭工作人员赵琼、黄晶晶分别联系了原、被告,告知双方真实情况以及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原告退还被告彩礼8000元,双方协议离婚。近日,双方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万金法庭,当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履行彩礼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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