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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法院强化“四个效应”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0-08-30 15:47:34


   今年以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讲究执行艺术,营造执行氛围,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今年1至3月份,该院共成功执结各类案件112件,执行到位标的款达417万元。

   一是强化威慑效应。该院积极建立完善了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对有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予以曝光;对经过司法拘留仍不执行的当事人,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

   二是强化合力效应。在内部,该院集中精兵强将、集中时间、集中车辆,打好执行清积工作“攻坚战”,营造内部团结协作、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在外部,该院争取市委支持,与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执行工作联席会议,营造以“大合唱”推动“大执行”的良好外部环境。

   三是强化责任效应。对上级法院督办的执行积案,该院采取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保证案件到人、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时间要求到人、监督指导责任到人,确保清积工作有效推进。

  四是强化关爱效应。该院积极建立执行救助基金,解决经济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清积工作开展以来,共为5名当事人发放救助基金3万元,使这些生活困难申请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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