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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开胸或开腹才给理赔,保险公司这做法你能接受吗?

发布时间:2022-11-29 17:16:19


【基本案情】


为了心安买保险,

但要是遭拒赔可能只会让人心烦。


  2021年11月27日,李某某被诊断为“主动脉夹层B型”,并实施了“经皮选择性动脉造影术+主动脉覆膜支架腔内隔绝术+肢体动静脉修补术”。李某某曾在10年前购买了某公司的保险,等到患病后去申请保险理赔时却遭到了拒赔。保险公司以李某某病情不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主动脉手术”为由拒绝理赔。李某某遂诉至召陵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保险金930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是否应按重大疾病向李某某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按通常理解,对被保险人来说,其在患有重大疾病时,往往会结合自身状况,选择对自己身体健康最有利的治疗方式,而非为确保得到最大数额保险金而选择治疗方式。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外科手术向微创化发展,许多原先需要开胸或开腹的手术,已被腔镜或介入手术取代,而重大疾病保险期间往往时间很长甚至终身,因此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治疗方式来限定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时的治疗方式不符合医学发展规律,保险公司不能因为被保险人没有选择合同指定的治疗方式而拒绝理赔。
  该规定限制了被保险人享有的对疾病治疗方式的选择权,这属于以限定治疗方式来限制被保险人获得理赔数额的条款,属于保险人减轻自己保险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故保险公司应按重大疾病向李某某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93000元。

【法官说法】

  广大群众生活中要对保险有常识性理解,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赔付条款,一旦发生保险纠纷时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起诉,以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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