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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召陵区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3-06-20 16:20:17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被授予

“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文件,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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