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3月26日经漯河市召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的72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3月25日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林均涛、孙应才、李云、张峻平、张占民、朱君敏、范明华、于永飞、柳卫民、吴忠信、常盘启、柳洋洋、郑俊明、崔德良、于素云、于要伟、李艳萍、庞喜梅、韩红涛、陈伟杰、张怀花、李二汉、赛花、杨贯英、贾振华、王香兰、何国强、张勤勤、董秀枝、武大伟、任顺友、杨巧玲、孙月开、周文亮、付晓明、于庆涛、孙彦博、崔海英、郑会玲、刘德华、张晓丹、张月巧、付小妞、杨秀雨、刘会齐、孙满国、丁玉红、杨松伟、张长山、张成伟、许春枝、何国平、王小博、谢建坡、武全会、杨德坡、李少华、林兴华、张振南、金文波、朱风岗、李清波、齐春林、赵顺法、杨公民、赵存良、胡国选、赵俊杰、付念定、李保军、张晓磊、王青阁
特此公告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