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和煦,阳光明媚。3月28日,召陵法院执行局干警乘着春风,开展2024年第七次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行动兵分两组,早上6点,执行一组率先出发,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查找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等手段,用司法强制力迫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早上7点,执行二组紧接着对查找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便进行后续的拍卖、变卖等程序。
此次行动中,涉及张某与张某东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东未履行判决规定义务,原告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张某东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判决,在我院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未果后,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东家中,耐心对张某东释法明理,张某东自知理亏且迫于法院的压力,当场全部履行了案款。
本次行动共查封设备4套,拘传被执行人5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1件,执行到位案款16万元。
接下来,召陵法院将按照市法院全年100次集中执行行动的要求,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抗拒、逃避执行行为,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怕盼,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召陵实践贡献法院力量。
供稿:执行局 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