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召陵区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4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振豫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节选)、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等内容,参会人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等学习内容,结合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把稳思想之舵,明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刻内涵。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纪学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中,切实贯彻到司法实践之中,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二是坚持制度保障,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的管理体系。以坚持目标责任明晰化、学习教育精准化、谈话提醒常态化、司法行为规范化为导向,制定一些小而精、精而实、关键在管用的制度,明晰和落实奖惩措施,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三是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工作力度。要坚持抓好干警的日常纪律教育,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铁的纪律成为审判工作的自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