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下午,召陵区人民法院在漯河(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的巡回审判点成功公开开庭审理3515知名商标维权案,彰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决心。
本案原告为漯河本地知名企业际华三五一五公司,具有广泛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其所拥有的“3515”以及“强人”商标,承载了企业的声誉和巨大的品牌价值。被告未经许可,在其开设的网店擅自使用和销售含有“3515”“强人”等注册商标的鞋类商品,经鉴定系假冒产品,且销量较大,不仅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损害了原告的品牌形象,也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开庭过程中,法院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并依法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审查。本案的开庭审理,展示了漯河两级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传递了法院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漯河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树立了鲜明的法治标杆。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庭审还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企业代表、快维中心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各位代表进行了答疑座谈,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案件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我们坚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漯河两级法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为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更加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也将期待看到更多的创新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