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召陵法院到漓江路社区掀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与《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热潮

发布时间:2024-05-10 19:53:53




    今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第4年,也是《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二周年,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干群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持续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5月10日上午,召陵区人民法院到漓江路社区进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前来参与。活动现场,召陵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面板等多种形式,向居民们详细介绍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背景、意义和成效,以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

    在宣传过程中,法院干警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们讲解了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打击的必要性,引导大家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共同参与到扫黑除恶的行动中来。同时,干警们还详细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严重性和打击力度,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群众们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宣传活动,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扫黑除恶和《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知识,将积极支持并参与到扫黑除恶的行动中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下一步,召陵法院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99190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