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召陵区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开展专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并就以案促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蒋军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振豫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振豫宣读了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广杰通报了以案促改典型案例。
蒋军强院长就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做到警钟长鸣,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院干警要对照案例自我检视,时刻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心中筑起“防火墙”、拉起“警戒线”、敲响“警示钟”,达到用“案中人”警示“身边人”的效果。
二要心存敬畏,时刻牢记党纪法规,自觉遵守“六大纪律”。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全院干警要始终牢记自己作为党员、法官、政法干警的身份,在生活中规范自身言行,维护党的形象、国家法治形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不能逾越纪法红线,尤其是酒后驾车、公车私用、红白喜事大办宴席等情况,要坚决杜绝。
三要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完善监督制约措施,认真查改问题。
深入研讨剖析通报案例,认真吸取教训,将聘用制人员纳入党纪学习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与全体干警同学习、同研讨、同整改;健全监督措施,紧盯拖延立案、违规终本、选择性执行以及在查封、拍卖等重点环节,发现苗头,及时提示纠正;按规定认真及时填报“三个规定”月报表,利用“三个规定”填报进行自我监督、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