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召陵区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7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军强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宁夏考察及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整治落实“三个规定”变形走样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第二批)的通报》。参会人员围绕参加党纪学习教育的认识感悟和收获体会,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检视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的不足以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开展研讨交流。
蒋军强院长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领悟全会精神。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奋力推进我院工作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二要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要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常治长效,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要坚持月底提醒、月初通报、季度分析,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查整改,确保“三个规定”填报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三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认真对照检视,时刻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自觉用党纪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认真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挥好司法的社会功能,以能动司法促推国家和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