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高某从事电商工作,货品物流工作交由原告庞某负责,双方约定快递费月结。后高某拖欠庞某4个月快递费未结,为躲避催债拒接电话,甚至拒不露面。庞某多次到高某家索要欠款无果后,将高某诉至召陵区法院。
我院诉服中心干警接到案件后,经过仔细研究卷宗、核对证据,发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把道理讲明白,就有极大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但是现在案件的难题在于如何联系上被告高某。我院干警了解到高某所留电话为其叔叔后,以此为突破口,通过多次的联系沟通,从最开始的抵触到后期的积极配合,终于联系到高某的父亲,讲明利害关系后,高某的父亲同意履行欠款,并专程从外地来到召陵法院给付原告欠款,至此案件顺利解决。
这起案件的高效调解与履行,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下一步,召陵区法院会继续秉持公正、专业、为民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