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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楠2010年度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0-05-25 10:35:40


坚持党的领导,高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指针积极主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的教育,同时做好学习笔记不少于于五次,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政治鉴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法官。

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法律目前从平等和公开、公正的办案原则,严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文明办案,杜绝错案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待当事人做到笑脸相迎,及时让座,热茶相待,热情相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努力要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无超审限,无错案发生,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每一件案件,无违法现象,调解率达75%。结案率达95%以上。到企业开展《合同法》讲座,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2次,到农村提供《婚姻法》、《民法》讲座不少于2次,每天保证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旷工、不迟到。每天保证打扫卫生一次。

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向当事人泄露审判机密,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接受当事人钱、财、物,不向当事人索贿,不与当事人三同办案,全年观看反复倡廉教育片不少于5次,争当廉政建设的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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