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基本理论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积极参加各类党员、干部、法官等各类培训,每天至少利用一个小时学习理论和政策。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每月安排1-2天时间到所辖乡镇、法庭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对待来访、诉讼的当事人或求助群众,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对待来院诉讼当事人确有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公正和社会公义。每月安排2-3天时间专门接待来访当事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法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自觉、自律、自强、自信,严格执行院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工作中生活中不搞特殊,不奢侈浪费,除了工作日不乘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