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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合集】十年维权终得解 锦旗致谢暖民心 法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彰显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6-05-14 16:19:16



5月13日上午,当事人张某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绣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鲜红锦旗送到召陵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耀轩手中,对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化解长达十年的拆迁补偿纠纷,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本案源于一起房屋拆除行政争议。2010年,原告张某在涉案村庄购置土地,并出资建设自有房屋。2016年,当地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张某所建房屋被依法拆除。涉案房屋所属街道办事处,将该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此后直至2025年,长达近十年时间,始终未对张某给予任何形式的拆迁补偿与安置保障。

张某户籍登记地并非涉案房屋所在村集体,但张某始终主张,自身案涉房屋并非擅自非法占地、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理应享受对应拆迁补偿安置权益,单纯以户籍不在本村为由拒绝补偿的做法,严重侵害其合法财产权利。

为维护自身权益,张某踏上了长达多年的维权之路,期间虽获得部分帮扶政策,但核心的拆迁补偿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矛盾长期悬而未决,当事人心结难解。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其补偿安置的诉讼请求,彻底化解持续多年的争议。

案件受理后,张耀轩庭长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细致核查证据材料,深入剖析作出行政行为的背景与依据,精准把握矛盾症结与当事人核心诉求。该案历时久远、争议尖锐,简单一判了之不仅无法实现案结事了,更会加剧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无法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此,张耀轩庭长始终坚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一边向原告释明法律规定、稳定其情绪、梳理合理诉求;一边向被告厘清权责边界、阐明依法行政要求,劝导其主动正视群众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在张耀轩庭长的耐心疏导、多方协调与全力推动下,原本对立的双方逐步凝聚共识、达成和解,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按照约定全面履行金钱给付补偿义务,双方矛盾得以一次性、根本性化解。张某多年的合法诉求得到全面、切实的保障,亲笔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充分认可与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面锦旗,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真切认可,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近年来,召陵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质性化解争议作为审判工作的核心导向,用心办好每一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司法担当化解矛盾纠纷,以公正司法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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