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漯河实践,精准掌握“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地成效,推动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5月19日,漯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若鹏带领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行5人,在召陵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佳丽及漓江路社区下沉法官陈红涛的陪同下,深入漓江路社区实地督导“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崔若鹏副院长一行实地察看了漓江路社区和社区下沉法官驻点办公场所、矛盾纠纷调解室等功能区域,仔细查阅工作台账、普法活动档案等资料,详细询问机制运行、人员履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全面核验“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实效。漓江路社区党委书记靳会杰详细汇报了社区“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推进情况,指出,自机制落地以来,社区与法院联动紧密,下沉法官主动融入社区治理,聚焦邻里关系、物业服务、婚姻家庭等民生高频纠纷,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前端矛盾调解、定制化普法宣传等服务,有效推动了“小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化解”。靳会杰书记对下沉法官陈红涛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对漯河中院、召陵法院长期以来给予社区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专业指导致以诚挚谢意。
王佳丽副院长就召陵法院推进“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的整体部署、具体举措及基层实践成效作简要说明,强调将持续优化下沉法官履职保障,深化与社区的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服务质效。下沉法官陈红涛就驻点工作开展情况作补充汇报,详细介绍了日常履职、纠纷化解、普法宣传及联动协作等工作细节,梳理了工作中的亮点成效与下一步推进计划。
崔若鹏副院长对漓江路社区“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取得的扎实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该机制是法院延伸司法触角、夯实诉源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抓手,漓江路社区的实践做法接地气、有实效,为全市基层司法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就下一步工作,崔若鹏副院长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机制建设,下沉法官要主动下沉一线、贴近群众需求,精准高效化解民生纠纷;要深化联动共治,加强法院与社区的协作配合,凝聚基层治理合力;要强化普法赋能,创新宣传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此次督导调研,进一步压实了基层司法治理责任,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下一步,召陵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服务下沉、重心下移,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