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5月20日,漯河中院民二庭庭长李亚楠、召陵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罗娇娇及经开区(知识产权保护)下沉法官焦阳走进漯河市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与快维中心联动,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以司法之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李亚楠庭长的统筹指导下,召陵法院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下沉服务模式,联合漯河市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成功促成一起本地知名企业涉不正当竞争纠纷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该案中,原告系本地深耕行业多年的知名企业,拥有成熟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口碑;被告为辖区内同行业企业,双方存在不正当竞争争议,矛盾分歧较大,一度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行业良性竞争秩序。
纠纷发生后,漯河中院坚持靠前指导、精准发力,将该案纳入“一乡镇(街道)一法官”重点化解对象,指派下沉法官全程跟进督办。承办法官秉持“护企稳商、源头化解”理念,联合快维中心专业力量,开启多元解纷绿色通道。
调解过程中,下沉法官与快维中心工作人员分工协作、同向发力。一方面,下沉法官结合案情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剖析纠纷持续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换位思考化解矛盾;另一方面,快维中心发挥专业优势,梳理行业竞争规则与类似案例,客观评估纠纷影响,为调解方案制定提供专业支撑。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自愿签订和解协议,明确整改措施、赔偿方案及后续市场合作约定,一场僵持已久的涉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和解,是两级法院深化“一乡镇(街道)一法官”机制、联动快维中心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召陵法院将继续深耕“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法院+快维中心”联动机制,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漯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