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当事人赵某来到召陵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召陵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素华手中,由衷感谢其秉公办案,帮助自己依法追回拖欠已久的借款。
原告赵某与被告贾某系亲戚关系。近年来,贾某多次向赵某借款30余万元,约定今年上半年结清并按期支付利息。期限届满后,贾某未能履约,赵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向召陵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杨素华副庭长认真梳理案卷材料,仔细核对相关证据,厘清案件事实,并考虑到双方为亲属,多次通过调解化解纠纷,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杨素华副庭长结合庭审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贾某归还赵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赵某拿到判决结果后,专程送来锦旗,感谢杨素华副庭长的公正裁判,对其严谨细致、高效公正的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认可。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肯定,更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真切期盼。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频发,尤其亲友、亲属间的借贷纠纷,因掺杂人情关系,化解难度大、极易激化矛盾。为精准破解难题,召陵法院依托“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法官主动下沉到乡镇和街道,主动对接基层治理体系,前置介入各类纠纷,优先通过先行调解、情理疏导化解矛盾,以司法权威定分止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