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无言,司法有情。7月27日,当事人黄某专程来到召陵法院,向刑庭副庭长姚可可送上锦旗,由衷感谢姚可可副庭长柔性调处抚养权纠纷,顺利解决孩子入学难题,以暖心司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本案为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原告黄某与曹某2019年同居生活,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年生育一子,孩子户籍登记在曹某名下。双方于2021年12月解除同居关系,此后孩子长期跟随黄某生活,衣食起居、日常照料均由黄某独自承担,已形成稳定的成长环境。孩子于今年9月即将入学,办理学籍、入学手续需监护人配合,但被告受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履行监护协助义务。为保障孩子正常就学、稳定生活,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孩子抚养权归自己。
审理过程中,姚可可副庭长作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细致核实多年抚养事实,向双方释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抚养权判定优先保障子女稳定生活环境。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二人之子由黄某直接抚养、共同生活;曹某依法享有探望权。案件圆满化解,既为孩子扫清了入学障碍,也保留父子亲情沟通渠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面锦旗,是群众对法院公正暖心司法最质朴的认可,更是基层司法前行的动力。未成年人权益关乎家庭幸福与社会长远发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院重点工作。下一步,召陵法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心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以温情护成长,全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温暖、有序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