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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执槌守耕地 公益诉讼护粮仓——召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6-07-29 16:41:31



   “现在开庭!”7月29日上午,召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军强担任审判长,与两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朝阳带队出庭支持本次公益诉讼,召陵区某镇政府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区检察院发现,辖区乡镇多处基本农田标志牌破损严重、缺失损毁,标识信息模糊不清,群众无法清晰辨识耕地保护边界,侵占、破坏基本农田风险持续存在,国家耕地资源与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为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检察机关依法向该镇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明确要求全面排查、及时修缮、补设损毁标志牌,并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经多次回访核查,该镇政府仍未完成整改,农田标识破损缺失问题未能解决,公共利益受损状态持续。现召陵区检察院向召陵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镇政府依法履行基本农田管护职责,修缮、补全破损、缺失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蒋军强院长严格依照法定流程推进庭审,精准把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各环节,有序引导双方出示证据、发表意见。庭审现场,区检察院现场展示实拍照片和公益利益受损全部事实。被告某镇政府当庭答辩称,知晓基本农田标识管护法定责任,后续将正视现存短板,积极推进标志牌修缮工作,切实扛起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日宣判。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守住基本农田就是守住群众的饭碗。院庭长带头审理涉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是召陵法院司法责任制、深化阳光司法、以法治护航耕地保护的务实举措。通过司法刚性监督,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农田保护问题源头化解,引导全社会树立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共识。

   下一步,召陵区法院将持续常态化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聚焦耕地保护、生态治理等民生公益领域,用好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守护辖区民生福祉,筑牢公共利益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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