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拾光|陈红涛:十年司法路 “如我在诉”守初心 发布时间:2026-09-10 17:22:26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办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十年来我大部分工作在基层人民法庭,处理的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抚养权、相邻权纠纷等“小事”,亲身见证了基层司法翻天覆地的变迁。从最初的手写判决、线下送达到现在的线上开庭、线上送达的“一张网”智慧审判系统,从以前的单打独斗、坐堂问案到法官下沉社区乡镇、巡回审判、多元解纷,国家法治进程一日千里,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和服务的期待日益多元化、精细化。
“如我在诉”这四个字,是我十年审判工作中最深刻的体悟。它要求我们跳出裁判者的“藩篱”,感同身受地理解普通人面对纠纷时的焦虑、无助。
此前我审理一起同乡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两位同村村民因装修尾款和施工瑕疵各有委屈、互不相让,最终对簿公堂。案件事实清楚、权责明确,一纸判决即可结案。但乡里乡情难能可贵,生硬判决只会彻底割裂邻里情谊。为此,我坚持情理交融、调解优先,联动双方亲友、律师耐心沟通,背靠背疏导心结、引导换位思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圆满化解矛盾。纠纷化解后,当事人由衷感慨:“这个事总算解决了,每想起这个事,我就不知道咋解决,天天愁这个事。” 当事人亲属也连连称赞:“法官说话很家常,说得也句句在理,处理得很公正。”
朴实的话语,让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基层司法的意义。法官不仅是案件的裁判者,更是社会温情的传递者、破损关系的修复者;正义不仅应该写在冰冷的判决书上,更应该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法治,扎根群众心间、温暖烟火日常,实现实质解纷。
社区纠纷无大案,件件皆关民生情。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我将继续以法为犁,深耕基层法治沃土,不断丰富和创新“一乡镇(街道)一法官”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统筹推进多元解纷提质增效。发挥基层调解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化解,助力基层高效能治理,从源头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花。
十年坚守传递中原政法声音,讲好基层法治暖心故事,愿“中原盾”持续深耕平安宣传,聚力守护中原长治久安,书写河南政法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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