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进一步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8月14日,召陵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张耀轩带头深入辖区,开展生态环境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宣传现场,行政庭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意义、核心制度,重点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排放、固体废物处置、耕地保护、非法采伐等群众密切关注的法律条款。张耀轩庭长结合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清晰阐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普及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等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有价、破坏有责”的法治观念。
同时,行政庭干警面向居民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共治。
下一步,召陵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生态环境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以高质量环境司法守护辖区碧水蓝天,为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