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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荣获“2010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1-04-27 08:57:28


2010年以来,召陵区法院按照漯河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狠抓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全市社会大局持续保持稳定。

召陵区法院以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119件,审结、执结2898件,结案率93%;调解结案416件,占总诉讼案件的13.3%;撤诉结案1227件,占总诉讼案件数的39.3%

2010年召陵区法院重点开展了省高院安排部署的“圆桌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10年度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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