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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骨灰盒 勒索钱财

  发布时间:2012-05-21 17:30:00


    法网恢恢,逃亡盗墓贼5年后按耐不住,投案自首。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盗墓贼陶某和同伙盗取骨灰并向公墓负责人敲诈勒索,拿到赃款后挥霍并逃窜5年之久的陶某在警方通缉的压力下,最终按耐不住,投案自首。近日,召陵区法院依法宣判了陶某的罪行。

    2006年8月18日晚,陶某伙同晋某预谋后到漯河市开发区后谢乡“卧龙公墓”墓地,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筋棍将该公墓东南角的围墙挖开一个洞口进入墓地,将其中一个墓主的骨灰盒盗出后藏匿于该公墓附近铁路下边的草丛内。而后向该公墓负责人打电话索要现金3万元,次日,该公墓工作人员向其汇款3000元,并报了警。

    陶某和晋某拿到赃款后,二人挥霍一空,而在警察的尽力追捕下,晋某于2006年8月23日被抓获归案。陶某却闻风逃窜,直到5年后,终因按耐不住,投案自首。

    召陵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陶某伙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陶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陶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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