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促和谐,真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2-05-21 17:34:52


    近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郭某诉甲公司和乙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甲和乙两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因欠款无法追回,郭某所欠工人工资无法发放,工人情绪十分激动,随时可能形成群体上访事件。我院受理此案后,案件被移交到执行一庭办理,执行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对二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及银行存款进行了调查,因二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防范意识,法院没有调查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因此气馁,在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执行法官多次和二被执行人联系,不断向二被执行人讲述法律法规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在法律和感情的双重攻势下,二被执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主动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并全额支付了所欠工程款,所有工人也全额领取了所欠工资。一起即将发生的的群体性事件得以避免,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99078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