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工作来抓,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营造维权的“避风港湾”,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该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中,对涉及家庭暴力和抚养问题的案件,实行特事特办,急案急办;大力倡导司法人文关怀,对经济特别困难,生存权、健康权受到影响的妇女儿童,在经济上、生活上给予适当帮助。
对于那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追索赡养费、抚(扶)养费、医疗费、教育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采取诉前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
在维权的过程中加强与辖区各级妇联的联系与配合,先后有多位女法官被辖区内各镇的妇联聘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法律顾问。“维权法庭”还与妇联开展维权宣传咨询,2009年以来已接待来访人员700余人次,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服务,及时化解矛盾。利用送达、执行和巡回审理的机会深入到工厂、农村、机关、学校、社区、街道,现场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法律讲座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维权法制宣传工作。该院始终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主动联系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单位,成立“少年维权工作站”,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及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