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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法院巧用“四器”,帮扶困难企业度危机

  发布时间:2009-09-22 00:00:00


    召陵法院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之下本地企业普遍受困的情况,围绕“企业服务年”这一主题活动,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妥善运用“四器”,努力化解企业矛盾,促进困难企业破冰起航。

    一、立案时巧用“灭火器”。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尽可能地做涉案企业的调解工作,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切入点,力争案前实现双方和解,以避免增加涉案企业不必要的讼累。

    二、审判时巧用“听诊器”。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案件,迅速组织有经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把脉会诊”,并在诉讼中加大调解力度,力促涉企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三、执行时巧用“孵化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人员第一时间介入,为胜诉企业争取权利,通过采取强制措施等方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为胜诉企业拿到资金,确保胜诉企业的正常运转。

    四、回访时巧用“疏通器”。案件审结执结以后,法院组织人员对涉案企业不定期进行回访,询问了解企业在经营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排查化解企业经营运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矛盾,确保企业矛盾尽可能的在庭下化解,力保企业一身轻松的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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