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委宣传部获悉,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执行员梁晓兵通过层层筛选,被命名为漯河市6月份“十佳市民”称号,并通报全市予以表彰。
梁晓兵,男,40岁,中共党员,大专文化,漯河市召陵区法院执行二庭执行员。2012年4月29日上午,梁晓兵开车办案途中,途经市区淞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时,看到前方一骑自行车的少年被一辆机动三轮车撞倒。当时少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但三轮车司机见状并未停车施救,反而沿着嵩山路疾驰而去。梁晓兵见此情形,当即下车查看,发现少年胳膊受伤血流不止。为了不让机动车司机逃逸,梁晓兵同志立即驱车追赶肇事三轮车,追了近1500米才将三轮车拦下。刚开始三轮车司机拒不承认撞倒少年,经过梁晓兵同志一番批评教育后,该司机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返回出事地点询问少年伤势。随后,梁晓兵又掏出手机,让受伤少年与其家长联系。待少年家长赶到,梁晓兵又帮忙从中协商调解,直至双方协商好之后。才放心离去。路过群众看到法院干警见义勇为,认真负责的行动深受感动,纷纷夸赞梁晓兵不愧是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