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积极转变旧的审判观念和习惯性做法,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审判管理,力促案件质效提升。
一是明确案件质效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指挥棒”作用。教育干警充分认识案件质效在法院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下发审判管理工作意见,明确审判管理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及工作重点;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流程管理为基础、以网上办案为重心、以质效评估为手段,大胆创新审判管理方式,举全院之力促案件质效提升。
二是充分发挥审委会在案件质效上的指导作用。调整审委会工作重心,由基本讨论个案转向重点研究审判执行及审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实行每周三审委会定期例会制度,除讨论案件、研究审判质效等审判业务事项外,还利用例会时间,组织审委会委员集中学习新颁法律法规及上级法院有关业务指导性文件等。
三是深化细化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质效分析。实行案件流程管理月通报,将延期、中止、扣除审限情况以及低效结案情况通报到个案及责任人;实行每季度案件质效评估通报,对本院在全省、全市法院中的质效地位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本院各部门及承办人排名情况,对存在较大差距的重点指标问题和责任,分析落实到部门、承办人及个案。
四是强化审执部门及承办人案件质效日常督促。实行每周五部门定期例会制度,由审执业务部门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分析研究本周审判执行工作及案件质效指标变化情况,安排布置下周工作;强化法官的自我管理和庭长的直接管理,承办法官对个案处理及信息录入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庭长要强化疑难复杂案件和主要质效问题的督促和处理。
五是加大效能建设和绩效考核奖惩力度。深入开展以治理“庸懒散浮”为重点的效能建设活动,对于贻误工作、影响绩效的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工作绩效与办公办案经费使用挂钩,与安排干警学习培训挂钩,与各部门及干警的评先奖优、干部使用、职务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