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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法院规范庭审树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09-24 17:40:07


    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的官司,召陵区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为契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实现司法活动的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让当事人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

    一是坚持转变观念,不断增强庭审责任意识。该院高度重视庭审工作,始终把强化庭审作为提升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做到院长亲自抓、主管院长具体抓、各庭长、主办法官积极参与,不断加强庭审工作。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庭审规范化。细化庭审行为规范,做到“五规范”,即规范庭审时间、规范庭审着装、规范庭审用语、规范庭审纪律、规范庭审行为。从严肃庭审纪律入手,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细节抓起,不断强化庭审工作。通过“五规范”行为,逐步实现庭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接受外部监督,拓宽庭审监督途径。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不断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员监督。将法院庭审规范真正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有效监督促进庭审作风的改进和庭审活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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