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履行司法职责,忠于宪法和法律,以公正和效率为永恒主题,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不断增强服务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确保审理案件无超审限现象,对当事人热情接待,做到判前释法,判后答疑。
清正廉洁,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