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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亲民好法官 田间地头解难题

  发布时间:2013-06-25 16:47:25



    他是一名出身农民的法官,长期工作在基层,巧妙地把法律法规与乡风民俗对接;他是一位法庭庭长,常常问案于村头巷尾、调解于地头田间;二十四年来他走遍辖区几百个村庄的沟沟坎坎,建立流动法庭,为民排忧解难。他就是召陵区人民法院万金法庭庭长何德金,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可得劲”。

    程序办案 不偏不倚

    何德金今年56岁,在基层法庭已经工作了24年,现任万金法庭庭长。他长年工作在基层,心系百姓、公平判案,无论案件大小,他都不怕麻烦,耐心调解。

    他曾经承办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原告是外地人,被告是该辖区的一名小有名气的企业主。当案件立到他庭时,原告疑虑何德金是否会秉公办案,于是就萌生了请客的念头。当原告打听何德金的联系方式时,有人告诉原告甭想请何德金的客,他是我们院有名的“包公”。然而原告还抱有一丝幻想,拨打了何德金的电话,说明了用意,何德金婉言谢绝了原告的吃请。在电话中何德金对原告说:“吃请是纪律不允许的。判案件是有法律规定的,作为法官,什么时候都得依法判案。请放心,我一定会做到公正判决的,请你们监督我。”案件如期开庭审理,何德金秉公办案,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原告打消“哪里法官向哪里民”的旧传统观念。

    热心助人 厚德亲民

    在日常生活中,凡是走进法庭咨询法律,寻求法律帮助的人,何德金都热情接待,细心倾听,耐心解释。他告诉记者:“在我眼中,我既是一名调解员,又是一名裁判员。我要做到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老百姓的闹心问题。”

    有一年3月,何德金受理一件工伤事故赔偿案,受害农民李石头受雇于当地一家企业,工作期间被机器绞伤。事故发生后企业老板对受害人说:“自己干活不小心,毁了设备伤了自己咎由自取。给你100元钱算是照顾你,回家去吧!”说完丢下钱扬长而去。经法医鉴定李石头的伤为八级伤残,这对于独身一人的李石头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他找老板索赔,老板躲着不见,无奈李石头只得将老板起诉到法院。案子转到何德金手上后,这家企业老板托人找上门说:“何庭长,只要你多加关照,达到不赔偿的目的,公司送你一辆车。”何德金断然拒绝。

    开庭那天,这位老板原本想在法庭上戏弄一下何德金,但他被何德金那有理有据有节的风度所打动,当审理进行一半儿时,这位老板突然站起来说“别审了,我给赔偿。”经过何德金的努力,此案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李石头顺利地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赔偿。

    尽职尽责  成绩显著

    何德金所负责的万金法庭是召陵区人民法院比较大的一个法庭,包含万金镇、青年乡、邓襄镇,辖区内人口近二十万。面积大,人口多,案件也相对比较多,何德金每年都要办理三四百个案件,平日里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但何德金从来没有半句怨言。

    何德金任基层法庭的二十多年间,他冒酷暑、顶严寒,走遍了辖区村庄,将法律和正义留在人们身边。他审结了大小几千起案件,其中调解撤诉率在75%以上,达到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为辖区内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群众都亲切的称他为“可得劲”、“老何110”。

    何德金的付出得到了群众们的认可,因成绩突出,他先后被两次授予“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 2009年3月被市委宣传部评为“感动漯河”十大新闻人物,2008和2009连续两年被漯河市委宣传部评为“十佳市民”,2008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2009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十大调解能手”,2009年3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4月被市政府评为“市劳动模范”,2011年6月被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各种荣誉不胜枚举。

    面对着种种荣誉,何德金微笑着说道:“我要干到老学到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群众公平地调解、裁判,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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