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召陵区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积极适应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的需求,把党建工作有机的融入到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中去,以“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和“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纪念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为重点,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我院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服务建设、干部管理建设创新,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以强有力的党建工作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动力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召陵区法院研究制定了《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各党支部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结合各支部工作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创建计划,除积极参加区委举办的各种活动外,根据法院工作的特点,为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活动:
1、召开动员会,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2013年4月12日,我院召开了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动员部署会,会上,传达了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意见》,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是做好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需要,是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需要,是推动召陵跨越发展的需要。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投身活动中去,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努力探索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新途径。
2、开展广泛的读书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要求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上党课,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和法规。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理论素质,增强立党为公的意识,提高党员依法办事、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党员干部都认真做了学习笔记,撰写了学习心得。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把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我的岗位无差错、我的工作请放心”岗位履职理念活动结合起来。以提高执法和服务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建立健全干警的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通过实践活动,全院干警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涌现了民二庭副庭长张辉等一批先进典型。根据市中院的统一安排,我院从7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院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全体干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纪律更加严明,司法能力得到加强,司法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4、开展多种活动,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法院形象。一是加强干警教育,把提高干警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放在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的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干警的守法和廉政意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升国旗、举行各种演讲竞赛等形式,使教育活动深入人心,落到实处。“七一”前夕,我院举行了“崇法致公迎七一”演讲比赛。十三名来自不同岗位的青年干警,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抒发了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对法院事业的热爱,以及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充分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人民法官的风采。二是弘扬正气,继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改造立案大庭,成立诉讼调解服务中心,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零距离服务群众。通过开展活动,使全院形成讲团结、顾大局、比奉献、争第一的良好精神风貌。三是规范言行举止,树立文明形象,继续坚持做到“三声”、“四心”、“五个一”,即对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听记细心,解释问题有耐心,处理问题有决心;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句话语暖心。坚决杜绝“衙门”作风,规范接待用语,禁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不文明用语。四是认真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使广大法官自觉坚持群众路线,做到问情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提高广大法官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和依靠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五是设立党员示范岗,将党员示范岗标牌置于个人或部门办公室显著位置.由群众监督,党组考核和总结时,要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5、继续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救济特困党员献爱心活动,做好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使之成为进一步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2013年 2月6日上午,召陵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国云同志带领法院部分干警,深入到天桥街道两名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慰问。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这些贫困家庭真正得到了实惠,并且拉近了法院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他们深深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人民法院的关怀。
6、关爱党员,体现组织温暖。建立了党员活动室,跑步机、健身机、乒乓球台、台球案等一应俱全,为广大党员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了良好条件;实施科技强院,实现办公自动化,基本实现每个审判员人手一台电脑,并配备了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为广大干警创造便捷、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从优待警”。对于退休老同志,坚持每月打一次电话问候,每年至少聚会一次,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坚持每年组织干警进行一次体检,并由政治处复印体检报告存档。干警及其配偶生日,由院里发送信息并送上一束鲜花祝福。干警及其直系亲属患病,由院长亲自带队慰问看望。积极为干警及其家属重大疾病组织捐款,申报救助。所有这些措施细致入微,感人至深,温暖了干警心怀,凝聚了力量,增进了团结。
慰问困难党员,送去党的温暖。 为服务“三夏”农忙,漯河召陵区法院积极开展“关爱弱者、服务三夏”活动,6月7日上午,召陵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国鹏,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屈晓红等,深入到结对共建村--久寨徐村三名困难党员家中进行慰问。 他们先后来到困难党员李盘根、赵志远和王凤家中进行慰问,并为他们分别送去了米、面、油等以及总计1000元的慰问金。仔细询问了三位困难党员家中的麦收及生活情况,并鼓励他们克服眼前困难,依靠党的富民政策,增强自身脱贫能力,积极发展生产,寻找致富办法,早日走上致富之路。
7、开展党员义工活动,服务社会,展示形象。我院制定了《党员义工队伍管理制度》、《党员义工活动工作方案》,细化了活动台账,建立了党员义工队伍,积极开展活动。2013年4月26日上午,我院组织30多名党员干警,由常务副院长马国鹏同志带队,主动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帮助环卫人员打扫卫生,清扫垃圾,并向我市滨河路广大临街商户发放宣传单,宣讲创卫常识,劝导不规范经营行为,积极投身于我市创卫工作大局。2013年5月31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人民近30名党员义工,来到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实验小学,开展“召陵区党员义工献爱心,助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活动。向“留守儿童”捐赠了500余套书籍、8500元助学金以及书包、铅笔、文具等物品。2013年6月20日上午,召陵区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了“党员志愿者送法进社区”活动。共发放法律知识宣传页14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今年以来,我院共开展党员义工活动20余次,参加党员200余人次。
8、实施党员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全体党员认真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公开承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公开承诺事项包括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三项内容,党员立足自己的工作岗位,重点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道德修养等方面作出了庄严承诺。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后,各党员承诺内容均在院宣传板及宣传网页上予以公示,督促各党员自觉遵守承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积极履行党员责任义务,努力发挥党员作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9、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服务社会。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截至2013年9月21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211件,审执结2716 件,结案率为86%。坚持打防并举、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各类多发性犯罪,坚决维护司法尊严;按照依法有序原则,妥善审理涉农、涉资源环境方面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针对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对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庭暴力、交通肇事以及赡养纠纷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关心帮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将诉讼费的缓、减、免落到实处,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春节前夕,我院举行农民工工资兑现活动,当场为赵某等近30名农民工执行兑现工资款40000元,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交口称赞。今年以来,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8万余元,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率、二审改判率等指标较同期均有明显下降。
2013年以来,在上级党委的支持指导下,我院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个别党建项目推进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调整充实力量,加大各项投入,统筹合理安排,促进党建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