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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区法院强化五种意识 创新举措促民生

  发布时间:2013-10-30 11:25:31


    今年以来,漯河召陵区法院积极把审判工作主动置于市区民生工作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及时出台相关措施,主动融入民生建设,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发展的相关案件,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强化大局意识,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从全区平安稳定发展大局出发,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全区社会建设、经济建设、平安建设的大局中;从全院整体工作出发,在涉及局部和全院、个人和集体利益时,要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及时找准位置、摆正位置,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坚持整体工作“一盘棋”思想。

    强化宗旨意识,充分认识“把人民群众利益放第一位,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动力,办人民群众满意案件”就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始终把保护人民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神圣职责。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和目标。要求干警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时刻绷紧责任弦;切实做到重坚持、重落实,重诚信、重品质。工作目标到人、工作职责到人。细化量化考核办法,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管队伍。把责任意识始终贯穿于日常工作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中。

    强化服务意识,擦亮服务窗口。通过立案窗口、接待大厅、巡回审判、社会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让基层群众感受来自法院的真诚服务,从而传递司法正能量。

    强化自律意识,牢记职责和使命。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约束业外活动,纯洁社交圈子、提高生活品质、培养高尚情趣,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释放和传递司法正能量。

    同时,该院在审判工作中,特别针对涉及三农、弱势群体、影响稳定的敏感案件,实行优先立案、精心审理、统筹解决,先后依法处理多起纠纷,最大限度地保护百姓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召陵区经济大局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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