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案件难度和数量的逐年上升,以及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期望与要求的提高,关于执行程序中的裁判权的公正行使已经成为一个被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1月22日上午,漯河市召陵区法院本着“案件执行工作全程公开”的原则和要求,通过举行执行听证会的形式,对一起申请执行法院判决的案件作出了公开审查裁判。听证会由召陵区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志军主持,并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居委会工作人员参加,该院执行局有关负责同志也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双方当事人围绕涉案建筑物建造的合法性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各位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居委会工作人员针对此案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听证会结束后,黄志军副院长在与参加听证的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座谈时强调,召开执行听证会,给予当事人以充分的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公开了执行过程,规范了执行行为,便于群众监督,这是对执行法官的一种制约,有利于促使执行法官提高执行技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地做好执行工作。代表、委员们对此给予了充份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