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召陵区法院法官悉心调解,我市某企业与35名农民工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66000多元。召陵区法院法官急当事人所急,及时将工资款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部署,召陵区法院从2013年11月11日开始,积极开展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对已经受理的案件依照简便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适用,帮助农民工及时拿到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