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为庭审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庭审音视频信息管理及其在审判监督、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应用打下良好的基础,漯河召陵区法院专门制定《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
规范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利用网络、通信、多媒体等先进技术和软硬件产品,扩展、延伸审判法庭功能,为案件开庭审理各阶段(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对庭审音视频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加工和存储,为案件信息管理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发挥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庭审活动、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审判公开、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等方面的作用。
建设目标。为法庭内计算机网络、视频网络、设备控制等提供线路支持和保障,包括综合布线、音视频线、控制线、灯光音响线以及法庭与机房的连接线等。应同时考虑法庭各方使用设备的快捷、简便。
功能要求。法庭内布线应满足法庭相关位置访问局域网、互联网要求,满足法庭内通信要求,满足庭审音视频信息采集和本地及远程应用要求,满足各类设备集中或分类控制要求,满足灯光、音响设备控制要求,满足法庭安防与监控要求。
建设要求。接口要求:在法官席、书记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和互联网接口。在诉讼参加人席位设置或预留互联网接口和音视频接口。在书记员席位或控制室设置音视频切换和设备控制接口。在主要审判配套用房内设置或预留互联网接口,并根据需要配置相关设备;冗余要求:布线时对各类线缆要进行冗余设计。在新建、扩建、改建法庭过程中,由于经济等原因,其他系统暂时无法建设的,应为布线预留管线;敷设方式:在建造或改建房屋时,应为布线预埋管道、安置桥架、预留地槽和孔洞等。未预埋管线的,可利用线槽、压条等方式,保证法庭内的布线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