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推向深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更加全面高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两级法院通知精神,召陵区法院于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22日在全区开展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召陵区法院要求各庭、室负责人负总责、带好头、亲自抓。并结合自身实际,专门抽调出宣传车辆3台,印发宣传材料1000份,并挑选出10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精英深入到社区、企业、工地一线、民工宿舍进行现场释法维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或审核劳动合同等法律服务,向企业讲解规范用工法律知识,主动了解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在立案大厅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农民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积极落实困难农民工诉讼费“减、免、缓”制度。
通过这次活动,有力提高了农民工学法、守法和用法保护自己的能力,增强了企业规范用工的法制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发生,更加有力高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活动开展以来,召陵区法院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74起,审结74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