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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就立案工作开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5-28 16:25:10


    5月27日上午,在召陵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召陵区人民法院院长滕宝成就立案工作开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

    2012年以来,该院坚持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积极开展立案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促进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案件。

    该院立案庭现有工作人员四人,其中审判员1人,书记员3人。2012年至2014年4月,该院共立案6905件。其中刑事案件425件;民事案件5073件;行政案件154件;执行案件1253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近年来,该院立案庭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司法为民,做了大量工作。

    坚持能动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诉权。一是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我院不断简化立案程序,一般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立案。二是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退回。当事人仍坚持起诉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杜绝虚假诉讼,防止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三是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原则上符合立案条件,但法院受理后可能会产生不良社会效果的案件,采取诉前调解方式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2012年,我院诉前调解案件12件,2013年诉前调解案件20件,2014年至今诉前调解案件12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努力。

    坚持司法为民,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实行诉讼指导服务。制作了案件办理流程图,立案须知、诉讼费交纳办法等版面,悬挂于立案服务大厅。二是推行诉前服务。与区司法局配合,实行律师值班制度,提供法律咨询、文书指导等法律服务。三是实行告知服务。向当事人告知诉讼风险,交代诉讼权利和义务,提醒当事人注意搜集证据,避免诉讼风险。四是实行“上门立案”。对于行动不便或年龄较大,到法院比较困难的当事人,我院主动上门立案。五是拓展便民服务。在立案服务大厅配备了笔、纸、电话、复印机等,方便当事人书写诉状、准备材料;购买了饮水机、老花镜、针线包、急救箱、雨伞、轮椅等便民设施。今年4月份,案件查询电子触摸屏已调试到位。

    严格案件流程管理,促进案件审理规范化,执行高效化。一是统一管理,实时监督。对各类案件进行统一登记、审查、移送,并通过内部网络向上级报送有关数据,实时接受上级对我院案件进度的监控。二是审限预警,提高效率。每月月底前根据内网数据对案件审限进行统计排查,对处于审限边缘的案件进行预警通报,督促业务庭提高办案效率。三是排期开庭,均衡布局。根据案件专业性的特点,对案件进行排期开庭,平衡相关业务庭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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