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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法院开展政法干警“不作为、乱作为”专题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2014-10-20 16:52:06


    今年9月份以来,召陵法院结合自身队伍现状和实际,重点对5项司法不规范问题、5项司法不公问题、5项司法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题整治,该院党组把这次专题整治政法干警“不作为、乱作为”活动作为自身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法院各项工作的始终。

    该院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治时限、细化整治任务。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牵头整治“超期审判、久拖不决”、“ 非司法主体参与司法、参与办案”、“ 乱收案件、越权办案”3项司法不规范问题和“案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裁判错误”、“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律师会见当事人难”、“对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不开庭审理”3项司法不公问题;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整治“对群众救助需求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不理不睬、上推下卸、互相推诿”、“乱罚款、乱收费、办关系案、人情案”2项司法不规范问题和“对该赔偿的不赔偿,该退还的非涉案款物不及时退还”、“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假借执法办案,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群众合法权益”2项司法不公问题;由政治处牵头整治“责任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干劲不足,萎靡不振,消极懈怠”、“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语言粗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或谩骂、侮辱、指责,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群众意见大”、“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漂浮,回避矛盾,接待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将简便的事情人为复杂化”、“司法人员纪律作风涣散、执行纪律不严明,无大局意识,各行其是,自由散漫”5项司法不文明行为。

    该院计划在2014年底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召陵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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