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4日,2015年第一个工作日,召陵区法院全体干警在三楼大会议室集中学习聆听了物权法知识影像资料,主讲人是王轶博士,讲座在上午9点开始,持续一天时间。全体干警认真聆听,仔细做好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事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私有财产日益增多,民间的财产纠纷也大量融现,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掌握运用好物权法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息息相关的,以后,该院还将继续开展类似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化法律应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