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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法院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心理疏导

  发布时间:2015-05-20 15:47:56


    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少年时期是人生当中可塑性最强的时段,做好这一时期的教育工作非常重要。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承担着帮教和疏导未成年人的重要责任,漯河召陵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高度重视对辖区未成年人的帮教和心理疏导工作。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召陵区法院在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开学时都要到辖区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开学第一天就让未成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2015年以来,该院已经开展了8场法制课。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让未成年学生旁听案件庭审、模拟法庭等形式让未成年人亲身感受庭审现场,了解法官工作职责,体会法律威严。

    建立一校一法官工作机制。由9名院领导分包辖区9个乡镇(街道),78名干警分包102所中小学,所有分包干警挂牌上岗,调查了解驻校情况,深入摸排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化解,实现了“一校一法官”工作辖区的全面覆盖。今年5月,该院少年法庭驻姬石镇一中的法官,对该校5名受害初中生进行了专门心理疏导,法官结合案件审判经历,劝导被害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摆脱心理阴影,树立学习生活自信。

    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院机关举办主题法制教育讲座,利用节假日,让少年犯来到院机关,通过以案说法、观看图片录像的形式,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罪犯,实现“未成年人最大利益”目的。

    通过帮教和心理疏导,召陵区法院对未成年人进行了深入、持久、实用的普法教育,将法律化做看得见的明灯,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引航。

责任编辑:Y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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