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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5-05-28 22:27:50


    今年以来,召陵区法院以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全力提高审判工作质效。

    一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在把好案件事实审查关、证据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巡回调解等多项措施,构建涵盖庭前、庭中、庭后的全方位、多角度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进一步落实司法公正。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坚决遏制徇私枉法,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群众投诉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满意度大幅提升。着力解决个别干警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三是建立案件审限预警机制。严格案件“简转普”、变更审限,强化积案清理工作,前移管理节点,对法定审限即将届满案件、超法定审限三个月以上案件进行实时通报。加大办案进度考评通报,定期对审判人员审结案件情况、均衡结案率、调解率等考核指标进行通报。关注业务庭案件积存量,对全院及各业务庭案件受理变化监测,收结案态势研判,增强审判管理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有效督促审判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结。

    四是通过两项评查,认真查找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薄弱环节。庭审评查以强化庭审能力训练、促进庭审质量提高为目标,根据正常开庭安排,采取领导随机抽查、审管部门评查、法官相互观摩、评选优秀庭审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以现场旁听为主,有时也通过视频系统进行。裁判文书评查以“消除裁判文书瑕疵,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规定。对本院已结案件的裁判文书,按照一定比例普遍进行质量评查。

责任编辑:y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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