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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调解有成果 化干戈为玉帛

——召陵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工资款案件

发布时间:2015-10-12 15:40:20



    “砰砰砰”长长的鞭炮声在召陵区法院审判大楼前响起,“吕庭长,很感激你们啊,谢谢!”,说着,当事人刘某、赵某、何某一同把“秉公办案,执法为民”的锦旗递到了召陵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吕松涛手中。10月10日上午,当事人刘某、赵某、何某领到了工资款共计56万多元,喜炮和锦旗表达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喜悦和感激。

    一年前,某公司拖欠刘某、赵某、何某三人工资款56万多元一直拒不归还,无奈,三人到漯河市召陵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后来双方均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服,最后三人将该公司起诉到召陵区法院,召陵区法院民二庭承办了该案,在案件审理初期,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民二庭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思路,立即着手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月的耐心说服解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第二天支付了工资款,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此案的成功调解也促使该公司支付了另外两名正准备起诉追要工资的员工工资。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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