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人民法院位于召陵区滦河路,现有去17个内设部门和4个人民法庭,主要职能是审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同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 1585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4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7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4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 1473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 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及津贴。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法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108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102 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决算 6 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