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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开展 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

  发布时间:2015-12-28 10:04:39


    为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法院要求,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召陵区法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暨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等系列涉农维权专项活动。

    一、加强领导,确保三项活动齐抓共管、齐头并进。该院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民工讨薪维权组、“三留守”人员维权组,打击“坑农害农”组,执行组,宣传组。五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确保“三类涉农案件”一律纳入活动台账。该院在活动方案中明确了“三类涉农案件”的具体包含内容,对尚未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将“三类涉农案件”分门别类、全部纳入活动台账。

    三、做好立案服务,开辟涉农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解答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法律咨询,为他们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立案庭接到起诉材料后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分流;能进行诉前调解的应立即进行,快速维权。

    四、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对已受理的案件,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必须依法适用,简化办案程序、精简文书制作、缩短办案周期、以最快的速度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让他们家属的权益得到保护。

    五、严厉打击各类涉农犯罪行为,捍卫司法权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拐卖妇女儿童、性侵、虐待等各类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依法严厉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形成打击的高压态势。

    六、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坚决让胜诉农民及时实现权益。该院执行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公布涉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老赖”现场曝光、现场拘留,敦促尽快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老赖”,快速有效处置,及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为农民维权的强大声势。该院加强与河南法制报、大河网、漯河有线电视台、漯河日报等媒体的通联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博、信息等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安排专访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对活动宣传报道,营造为农民工讨薪、维权的强大声势。

    自11月20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召陵区法院共执结涉农维权案件31件,追回农民工工资230多万,司法拘留2人,曝光老赖30余人,有力打击了涉农犯罪,保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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