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的
决 定
2018年,我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中心,积极进取,求实创新,不断推进全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确保了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为纪念建党97周年,促进我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激发我院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做贡献”的内动力,在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一支部委员会等2个先进党支部,陈红涛等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韩春莹等4名优秀党小组长,张耀轩等13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努力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院党组希望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以昂扬向上的斗志、求真务实的精神、尽职尽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创先争优,不断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
附件: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小组长及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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